绿卡可以中途离开美国吗?可以
绿卡离开美国:一般情况下,绿卡持有者不能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不超过6个月的离境都不影响5年永久居住期的计算,但是当超过6个月时,会有以下几种状况:
1. 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未满1年(364日以内,不含365日):有可能中断5年居住期的计算。除非申请人必须提交材料证明申请人具有永久居住美国的意愿与事实,材料包含:个人税表申报美国居民税,美国雇主信件,美国房产证明,还有各类帐单可以证明居住地址。并且在美国境外时间,申请人不能为海外雇主工作。然后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作证材料的话,移民局会认为申请人中断了5年连续居住期,而予以以拒绝申请。
2. 离开美国1年(含365日)或1年以上:中止了5年居住期的计算,必须从返回美国的那一天重新计算5年居住期。
3. 离美后,在2年内回到美国,离开美国的部分时间可以计算为居住期。也就是离开美国时间的最后364天(1年少一天)可以计算成为累计的居住日。
4. 外派人员:如果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曾经在美国连续居住满365天以上,也就是中间都没有离开过美国; 而申请人为美国雇主工作,并且需要被调派到海外分公司任职超过1年以上者,则申请人可以申请N-470。N-470获批后,申请人被调派至海外工作的时间都可以计算入5年累计居住期。
5. 对于离美超过1年以上者,中断其连续居住计算的规定,不适用于调派境外的美国军人或为政府工作的人员。
除了连续5年的居住期要求外,另一个居住条件的要求是上面第4点的“在申请时, 必须要在同一州或同一个移民局管辖区内,居住满至少三个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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